关于“2019级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位老师您好: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关于制订我院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重工商大研〔2019〕6号)等文件精神和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现就“2019级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征求各位老师意见,请各位老师结合2017年教指委《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详见附件3、附件4)的最新要求,对“2019级法律硕士(法本)培养方案”和“2019级法律硕士(非法本)培养方案 ”提出修改建议并于6月6日中午12:00前反馈意见,知识产权系反馈给张琨蓓老师,法学系反馈给马迅老师,廉政中心反馈给胡霞老师。
谢谢!
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